放射治療(又稱「放療」或「電療」) 的原理是利用高能量放射線對準腫瘤照 射。高能量放射線能破壞癌細胞中的染 色體(DNA),促使癌細胞凋亡。 放射治療屬局部治療,可分為體外放射 治療和體內放射治療兩大類:
體外放射治療:較常採用。照射次數和時間按病情和治療目的而 定。目前,先進的放射治療技術如「立體定位放射治療」 (Stereotactic Body Radiotherapy)、「強度調控放射治療」 (Intensity Modulated Radiation Therapy, IMRT)、 「四維放射 治療」(Four-dimensional Radiotherapy,4DRT),以及 「螺旋式強度調控放射治療」(TOMO Therapy)等,能大大提升 療效及減低放射線對周邊正常組織的傷害。
體內放射治療:在某些情況下,醫生會為患進行體內放射治療, 又稱「支氣管內放射治療」 (Endobronchial Radiotherapy)。過 程是將放射物質置於細針或導管內,並在支氣管鏡導航下,將放 射物質植入患者的支氣管,讓其近距離照射腫瘤。患者一般只須 接受一次治療,此方法對周邊正常組織的傷害影響甚微。
第 I 及第 II 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,如因身體狀況或其他因素不適合 接受外科手術,可考慮進行根治性放射治療。根治性放射治療的 目的是盡量清除癌細胞,故放射線的劑量會較高。療程一般為三 至七週,逢星期一至五進行,星期六、日休息。
第 III 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,如身體狀況理想,可採用同步放射治 療和化療作首要治療方法。完成療程後,如反應理想,腫瘤明顯 縮小,可透過外科手術切除。
至於第 IV 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,放射治療的作用主要是紓緩症狀, 例如腫瘤引起的咳嗽、咳血、胸部疼痛、呼吸困難或氣道阻塞, 以及由癌細胞轉移引起的種種不適,例如骨轉移引起的骨骼疼痛。 紓緩性放射治療的照射次數和副作用相對較少。